一、“百佳宿舍”评选办法
(一)评比范围
全校二年级及以上(不含毕业班)本专科学生小宿舍。
(二)评比时间
每年10月。
(三)评比条件
1. 宿舍氛围
宿舍政治气氛积极向上,学习气氛浓厚,宿舍成员能展现出当代大学生的风采和健康活泼的精神风貌,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 宿舍内日常行为
(1)宿舍成员熟悉学校学生公寓管理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服从并协助宿舍管理部门和管理人员的管理,积极参与、组织各项宿舍文化建设活动。 (2)宿舍成员中无各种违纪、违章、违规事件。
3. 宿舍卫生
宿舍卫生环境良好,环境布置健康活泼、协调,有鲜明的个性特点,宿舍内务检查学年均分在90分以上。
4. 宿舍成员学业成绩
宿舍成员学习成绩优良,上一学年学业课程无不及格现象。
5. 同等条件下,宿舍成员中有党员、学生干部的宿舍,优先参评。
(四)评比办法
1. 以宿舍管理站为单位组织评比,各宿舍管理站具体名额根据站内二年级及以上(不含毕业班)学生宿舍总数按比例分配。
2. 各学生宿舍自主申报,将《南京中医药大学“百佳宿舍”申报表》交所在学院学工办,由学工办审核后统一报送学工处宿舍管理科。
3. 宿舍管理科组织各宿舍管理站进行评比,确定候选名单,报校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审批,并在全校公示三天。
(五)表彰奖励
授予南京中医药大学“百佳宿舍”荣誉称号,颁发奖牌,给予一定物质奖励。
二、“优秀学生宿舍自管干部”评选办法
(一)评比范围
全校在住本专科学生(不含研究生、专转本学生)中学生公寓室长以上干部,比例不超过学生宿舍自管干部总数的5%。
(二)评比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并积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能用马列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观察、处理问题。
2. 熟悉并积极宣传学校各项学生宿舍管理规章制度,积极协助学生宿舍管理部门和管理人员搞好学生公寓的日常管理工作。
3. 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积极组织开展各项有益的宿舍文化创建活动,有良好的文明素质。
4. 学习成绩优良,上一学年学业课程无不及格现象。
5. 所在宿舍卫生成绩良好。
6. 无违纪违规现象。
(三)评比程序
1. 各学院和各宿管站依据评比条件中的相关要求和名额分配,将《南京中医药大学“优秀学生宿舍自管干部”推荐汇总表》报学工处宿舍管理科;2. 学工处对申报的“优秀学生宿舍自管干部”进行审核,报校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审批,并在全校公示三天。
(四)表彰奖励
授予南京中医药大学“优秀学生宿舍自管干部”荣誉称号,颁发证书,给予一定物质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