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推荐优秀大学生参加“2013江苏省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4-02-21 浏览次数: 349

研究生院、各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2013江苏省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苏教办学〔20143号)精神,现将我校组织推荐优秀大学生参加“2013江苏省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选对象

全省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所有注册的中国籍学生(包括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

  二、参选要求

(一)参选人在热爱祖国、敬业奉献、勤奋学习、科技创新、志愿服务、热心助人、见义勇为、诚实守信、孝老爱亲、艰苦奋斗、自强不息等方面表现突出。

(二)参选人事迹应主要集中在2013年。

  三、有关要求

(一)报名材料准备

1、报名表(见附件),包括150字个人事迹简介,要求简明扼要、事迹突出,所列荣誉应为省级(含省级)以上表彰;

2、参选人事迹材料,以第三人称方式撰写,字数限1500字以内;

3、参选人两张以上电子照片,其中须包含正面免冠证件照一张(一寸2.5×3.5cm413×295像素),其他照片要求能够反映参选人事迹和精神风貌(5张以内,像素不小于1024×768);

4、参选人需提交视频材料,增加推荐材料的生动性和说服力,视频材料要求:时长2分钟以内,大小不超过2G。

(二)报名材料报送

请有关学院于2014227日下午五点前将推荐的候选人报名表和事迹材料加盖学院公章后报送学工处教育管理科。同时将报名表、事迹材料、电子照片和视频材料打包通过奥蓝网消息发至学工处何学建,消息及附件文件包标题均统一为:XX学院参选人XXX事迹。

(三)全校将报送1名本专科生和1名研究生至省教育厅参加“2013江苏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评选。每个学院最多可推荐1名本专科生候选人,学校将在学院推荐基础上遴选1名候选人上报。研究生院自行组织遴1名研究生人选,并将其材料按要求于2014228日前送学工处教育管理科。

(四)请相关部门和各学院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评选推荐工作,坚持标准,严格把关,在材料准备时要注重凝练亮点,体现特色。

(五)省教育厅在专家评审的基础上,将按要求推荐我省优秀大学生参加“第九届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

附件:1.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2013江苏省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doc

     2.2013江苏省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候选人报名表.doc

学生工作处

2014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