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公寓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4-04-02 浏览次数: 1233

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公寓管理的通知

 

各学院、研究生院:

自去年我校学生公寓卫生保洁改革以来,经过校院师生、物业公司的共同努力,学生宿舍卫生情况有了较大改进。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学生公寓卫生管理,为同学们提供更加温馨舒适的住宿环境,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学校出台了《南京中医药大学学生公寓卫生管理办法》(南中医大学字〔20143号)(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做好宣传动员工作,辅导员要在班级内组织学生认真学习《南京中医药大学学生公寓卫生管理办法》、学生公寓卫生打分标准(见附件2)、《南京中医药大学学生公寓行为目标管理实施细则》(见附件3),要求学生配合宿舍管理站的日常工作。

二、辅导员要深入学生宿舍,了解学生在宿舍内的日常行为表现,关注学生的思想动态。各宿舍管理站将辅导员进宿舍情况录入奥蓝系统,所有情况将及时在网上体现。学校也将定期公布辅导员进宿舍情况。

三、各宿舍管理站每天检查学生宿舍情况,并将检查情况通过站内公告、奥蓝网公布;校宿管会不定期抽查学生宿舍卫生情况,并通过人人网公共主页“南中医宿舍管理”(名字暂定,请学院提醒同学加关注)公布检查情况;宿舍管理科也会对学生公寓进行不定期抽查。对于内务卫生不达标的宿舍,限期整改。愈期不整改的宿舍,由所在学院予以通报批评。

四、学校将对学生宿舍进行系统网络化管理,信息共享。各宿管站将学生宿舍卫生情况、学生宿舍违纪情况、辅导员进入学生公寓情况录入奥蓝网,各学院要指定专人对学生违纪情况及时在网上进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于一周内以书面形式报送宿舍管理科

附件:1、南京中医药大学学生公寓卫生管理办法

      2、学生公寓卫生打分标准

      3、南京中医药大学学生公寓行为目标管理实施细则

学生工作处

一四年三月十八日

附件1

南京中医药大学文件

南中医大学字〔20143

                                     

关于印发《南京中医药大学学生公寓卫生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

 

各相关部门、各学院: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学生公寓卫生管理,为同学们提供更加温馨舒适的住宿环境,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南京中医药大学学生公寓卫生管理办法(暂行)》。现将其印发给你们,希望在对学生做好宣传发动的基础上遵照执行。

 

附件:南京中医药大学学生公寓卫生管理办法(暂行)

 

 

南京中医药大学

2014220

 

 

 

 

附件:

南京中医药大学学生公寓卫生管理办法(暂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鼓励广大同学通过自己勤劳的双手创造美好的生活环境,养成良好的起居习惯,培养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能力,改进学生公寓卫生状况,改善学生居住环境,规范学生公寓管理,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中的学生公寓包括我校仙林校区C区学生公寓和汉中门校区学生宿舍,学生公寓卫生包括小寝室内部卫生和公共区域(含客厅、走廊,淋浴间,洗漱池和卫生间)卫生。

第三条  依据“南京中医药大学学生公寓学生行为目标管理实施细则”,学生公寓卫生情况与各类评奖评优挂钩,采取分工负责,责任到床(人)的方法。

第四条  本办法由相关单位和部门协调实施,学校公寓管理委员会负责监督指导。

第二章  卫生标准

第五条  公共区域卫生具体标准如下:

(一)墙面干净,除统一规定的张贴物外,无乱贴、乱画、乱挂现象;天花板、墙角无蛛网。

(二)地面整洁,无杂物,无垃圾、无痰迹、无毛发等秽物。

(三)沙发、电视柜、茶几等公共设施摆放整齐, 表面无灰尘。

(四)淋浴间墙壁、地面干净,无污渍,下水保持畅通。

(五)洗漱池内无污垢,无弃物,保持流水畅通。个人洁具按要求统一摆放至洗漱池上方和下方。

(六)卫生间墙壁、地面、隔断或浴帘干净,蹲坑无污垢、无异味。

(七)每天7:30前将大厅和卫生间垃圾篓内垃圾带至楼下统一处理。

第六条  小寝室卫生具体标准如下:

(一)寝室内部要做到干净整洁、窗明几净,温馨舒适,保持空气清新。宿舍内桌子、书架、门窗玻璃、地面擦拭干净,做到室内无灰尘、无杂物。

(二)被褥叠放整齐,统一放置床头南北两侧;铺面除被褥枕头外无其他杂物;床卡统一挂床头位置;爬梯板上不得存放杂物,以免影响安全。

(三)书架上书本和其他物品摆放整齐,书桌面保持整洁有序;书桌下方物品摆放整齐;人离开宿舍时,椅子须推进桌子下面。

(四)墙面不得乱贴乱画。寝室内不得乱拉绳线,禁止私接电线。

(五)水瓶统一集中摆放,手柄朝向一致。

(六)禁止在寝室内养宠物。

(七)每天7:30前将寝室内垃圾篓内垃圾带至楼下统一处理。

第三章  监督检查

第七条  学生公寓卫生采取分工负责、责任到床(人)的管理办法。全校学生公寓卫生值日按床位安排,特殊情况可由寝室、大厅自行安排并报管理站备查。

第八条  各寝室设立负责人具体督查本寝室卫生,各大厅设立负责人具体督查本大厅含公共区域(含客厅、淋浴间、洗漱池、卫生间)的卫生。

第九条  学生个人物品包括床铺、书桌、水瓶、洗漱用品等由个人负责整理。值日生具体负责地面、墙面、公共区域的卫生、公共物品的摆放和垃圾的处理。

第十条  辅导员要深入学生公寓督导宿舍卫生。学校将定期公布辅导员深入学生宿舍情况。

第十一条  学校公寓管理委员会定期不定期抽查学生公寓卫生情况,并在网上公布抽查情况。

第十二条  各学生宿舍管理站每天检查学生宿舍卫生,公布检查情况,督促整改。

第十三条  宿舍管理科不定期抽查学生公寓卫生。每周公布卫生较好和较差寝室、公共区域卫生情况。

第十四条  根据“南京中医药大学学生公寓学生行为目标管理实施细则”,寝室值日卫生成绩低于60分的为不达标,公共区域值日卫生成绩低于15分的为不达标,相应扣目标管理分5分或10分;个人物品不整理或整理达不到要求的,每次扣目标管理分5分。宿舍管理科根据各学生宿舍管理站检查情况,定期公布全校同学的行为目标管理分。

第十五条  严格执行“南京中医药大学学生公寓学生行为目标管理实施细则”,将其作为各类评奖评优、党员发展等的重要条件。

第四章  奖惩措施

第十六条  对学生公寓卫生管理工作成绩显著的学院和卫生较好的学生给予表彰和奖励。

(一)将学生公寓卫生管理工作纳入学院学生工作测评的重要指标,对成效显著的学院给予一定物质奖励。

(二)将辅导员进公寓情况作为考核辅导员的重要指标,对经常进公寓督导,学生卫生成绩较好的辅导员优先考虑评选优秀学生工作干部。

(三)对于卫生成绩较好的寝室和个人,在“百佳宿舍”和“优秀学生宿舍自管干部”评选中优先考虑。

第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相关条款,对相关单位和个人采取相应处罚措施。

(一)学生公寓卫生问题较多,学院督导不到位,所在学院不得评为学院学生工作先进单位。

(二)辅导员进公寓较少,所带班级学生公寓卫生问题较多,不得评为优秀学生工作干部。

(三)学生寝室卫生,在本年度各种检查中受到批评的,不得评为“百佳宿舍”。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附件2

学生公寓公共区域卫生打分细则(100分)

 

区域

客厅、走廊

淋浴间

洗漱池

卫生间

配合工作

要求

地面干净无毛发、杂物;公共设施摆放整齐;家具、窗台等无灰尘。

墙壁、地面无污渍、毛发等杂物,保持下水畅通。

无污垢、无黄渍、无弃物 ;保持流水畅通。

地面干净无毛发;蹲坑无污垢、无异味;垃圾篓内清干净。

态度端正,配合管理员工作

分值

20

20

20

20

20

 

学生公寓公共区域卫生清洁详细要求

 

1、大厅、走廊

1)地面扫拖干净无毛发垃圾等;

2)沙发、电视柜、茶几等公共设施摆放整齐,每天擦拭,保证无灰尘;

3)墙壁整洁干净,无蜘蛛网、球印、鞋印等;

4)窗台、窗槽每天清扫,保证无灰尘;

5)每天7:30前将大厅内垃圾带至楼下。

2、淋浴间

1)墙壁、地面干净,无污渍;

2)毛发等清干净;

3)保持下水畅通。

3、洗漱池

1)池内无污垢、无黄渍、无弃物;

2)保持流水畅通。  

4、卫生间

1)地面干净,无毛发等;

2)每天用洁厕灵、马桶刷将蹲坑擦刷干净,保证无污垢、无异味;

3)厕所垃圾篓内垃圾每天早上7:30前清干净,并带至楼下。

 

从今年开始,学校将严格执行“南京中医药大学学生公寓学生行为目标管理实施细则”(详见《学生手册》),学生公寓学生行为目标管理基本分低于500分的同学,明年不得参加学校任何先进个人以上荣誉的评比;低于480分的同学,不得参加奖学金的评比;低于460分的同学,通报其所在学院进行教育;低于400分的同学,通知家长协助教育。请同学们自觉遵守学校的相关规定,配合宿管站阿姨的工作,共同营造一个干净、舒适、温馨的学习和休息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