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中医药大学信达博爱基金助困奖学金评选办法
发布时间: 2014-06-11 浏览次数: 664

为了支持中医教育事业,江苏信达置业有限公司在我校设立“江苏信达博爱基金”,旨在资助品学兼优的贫困大学生。现根据江苏信达博爱基金会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一、 资助对象

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在籍在读的本科二年级及以上大学生(不含成人教育学生)

二、 资助名额及标准

  每年评选35名学生,其中10名从前一年获奖者中评选,一次性资助5800元人民币,用于解决其学费和住宿费。

三、申请条件

1. 热爱祖国,具备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为人诚实、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行为。

2. 学习勤奋刻苦,当年学业成绩为同年级同专业前20%,或在省级及以上相关学科竞赛、挑战杯中获得奖项(当年学业成绩无不及格情况)。

3. 孝敬父母、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且表现突出。

4. 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本人无不良生活习惯。

5. 有较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正义感,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一个学期不少于二次。

四、评定程序和时间

1. 评选程序

1)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提供相关材料(包括①家庭经济状况的详细说明;②家庭所在地乡镇(街道)以上政府出示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由班级成立评议小组,辅导员或班主任担任组长,进行班级初步筛选,报学院审核。

2)学院出具加盖公章的品学鉴定。

(3)各学院进行院内公示,通过者填写《江苏信达博爱基金助困奖学金申请表》,由所在学院签署意见,并整理好汇总表后,送校奖贷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4)校奖贷基金管理委员会审定候选人,进行校内公示,将候选人材料报基金会。

(5)基金会对材料进行审核确定后发放助困奖学金。

2. 评选时间

每年3-4月份。

 五、本评选办法由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