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中医药大学上元堂博爱助学金评定细则
发布时间: 2014-06-11 浏览次数: 1248

南京中医药大学

上元堂博爱助学金评定细则

为弘扬中医中药文化,加强中医中药人才培养,南京上元堂医药有限公司在我校设立“上元堂博爱助学金”,旨在资助品学兼优的贫困大学生。具体评定细则如下:

一、 资助对象

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须在贫困生数据库)的全日制中医中药专业二年级本科生。

二、 资助名额及标准

每年资助10名,中医学、中药学专业各5名,每人资助5000元,直至本科毕业。

三、 申请资助条件

1. 热爱中医、中药文化,致力于中医、中药发展事业,在毕业后继续从事该专业工作;

2. 成绩优良,品行端正;

3. 贫困等级为特殊困难的学生;

4. 乐于助人,积极参加社会公益事业;

5. 优先考虑江苏北部、国家西部地区的贫困生。

三、 评选时间及程序

1. 评选时间:每年9月份。

2. 评选程序

1)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辅导员推荐、学院初审,进行院内公示两天;

2)填写《南京中医药大学上元堂博爱助学金申请表》并提供相关材料(①由家庭所在地村(居)委会和乡镇(街道)两级提供的家庭经济状况证明;②身份证复印件),学生工作处汇总报校奖贷基金管理委员会审核;

3)学校将评审材料报南京上元堂医药有限公司审批。

四、 跟踪考核

1. 受资助学生在第二资助年度助学金发放前填写《审核表》,总结上年度在校德、智、体综合表现、学习成绩、学校鉴定等情况;

2. 班级评议、学院初审并做出书面鉴定送交学生工作处,经校方审核后送南京上元堂医药有限公司审定。符合条件的继续发放,不符合资助条件的取消受助资格,空缺名额由学校在同年级学生中补充推荐;

3. 学生假期期间,资助方组织召开资助学生座谈会,联系并负责安排受资助学生参加实践活动;

4. 受资助者在实习、就业时,资助方可优先录用。并且受资助者可利用暑假、寒假期间来资助方进行实践(大三以上实习);

5. 受资助者可参加由公司组织的中医、中药专业知识学习讲座及外出学习。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将取消获助学金资格:

1.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校规校纪,受到处分者;  

2. 没有按要求向资助单位汇报思想表现和学习成绩等情况;

3. 瞒报家庭收入,弄虚作假者;

4. 家庭经济情况好转,不需要继续资助的受助者;

5. 生活习惯不好,有吸烟、喝酒等不良嗜好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