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年度本专科生学费减免工作的通知
根据《南京中医药大学本专科生学费减免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现将2014年度本专科生学费减免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减免条件
在符合《南京中医药大学本专科生学费减免管理暂行办法》所规定的减免对象、减免条件的基础上,申请者须为奥兰网贫困生数据库内学生,申请减免全部学费的学生还须符合下列情况之一:
1、在校期间基本依靠助学贷款缴纳学费,并已成功获贷两次以上;
2、本人或家庭突遭重大变故,导致经济陷入瘫痪。
二、减免额度及金额分配情况
1、学费减免额度分为三等:A—减免全部学费,即4600元;
B—减免1/2学费,即2300元;
C—减免1/3学费,即1500元。
2、我校今年共划拨20万元用于学费减免专项资金,根据各学院在校公办学生人数、贫困生人数及毕业生人数下拨各学院学费减免金额。各学院可视具体情况确定A等、B等、C等人数,但总金额不得突破下拨总数。
学院 | 减免金额(万元) |
基础医学院 | 3.05 |
第一临床医学院 | 2.9 |
第二临床医学院 | 1.83 |
药学院 | 3.82 |
经贸管理学院 | 3.81 |
护理学院 | 2.91 |
信息技术学院 | 0.61 |
外国语学院 | 0.61 |
心理学院 | 0.46 |
总金额 | 20 |
三、申请审批时间
申请审批的程序、需提供或填写的材料等要求见《南京中医药大学本专科生学费减免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6月9日前:学生本人申请,班级进行评议,并填写《南京中医药大学本专科生学费减免申请表》一式两份报学院审核;
6月15日前:各学院将审核通过名单公示三天,务必于6月16日上午9:30前将学生书面申请及《南京中医药大学本专科生学费减免申请表》一式两份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同时填报《南京中医药大学本专科生学费减免送审表》;
四、其它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学费减免工作,确保公开、公平、公正,使减免学费的政策惠及真正需要帮助的学生。要全面、客观地了解申请减免学生的经济状况,严格审批手续。如发现因学院审核把关不严造成工作失误,将在全校通报;
2、减免学费要结合奖学金、高校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国家奖助学金等项工作进行统筹考虑、合理安排。审核学生材料时应尽量照顾贷款负担重,享受其他帮扶政策较少的学生。同等情况下优先考虑高年级贫困生和品学兼优的学生;
3、减免的学费首先用于充抵该生的欠费,余下部分用于缴纳下学年学费。
学生工作处
2014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