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年度“伯藜助学金”老生审核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南京中医药大学“伯藜助学金”实施细则(暂行)》规定,为做好2014年度“伯藜助学金”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资助标准及发放办法
“伯藜助学金”一助四年,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肆仟圆(4000元)人民币。
二、审核程序
每年9月,已受助老生自评,在线如实填写《江苏陶欣伯助学基金会“伯藜助学金”年度审核表》。①辅导员在线评议并填写鉴定,提交学校“伯藜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审核;②学校将评审结果及申请材料提交基金会审核备案,符合受助条件的学生继续予以资助;③经评审条件不符者,须经学校“伯藜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讨论决定是否取消其受助资格。如取消受助资格,其缺额由学校在符合条件的同年级学生中补选,资助年限为被替换学生的剩余年限,申请流程参照新生程序。④休学陶学子视作自动放弃受助资格,替补人选要求及申报程序同第③条。
对上一学年考试有不及格成绩的,要求学生如实录入不及格成绩,并且上传加盖学工处公章的不及格成绩说明(辅导员须签字确认)。
三、 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有信;
2、学习勤奋,生活俭朴,积极乐观;
3、品行端正,乐于助人,勇于奉献;
4、资助来自农村地区的家境贫困而有志的学生。
详细评选条件参见《江苏陶欣伯助学基金会“伯藜助学金”受助生评估指标体系》。
(一)有下列情况者不予以资助或在年度评审时取消其受助资格:
1、拥有或使用高档通讯工具者或购买高档娱乐电器、高档时装或高档化妆品者;
2、无特殊原因在外租住者;
3、经常出入营业性网吧者;
4、有抽烟、酗酒、赌博等不良习气者;
5、有与其家庭经济困难状况不相符的其它高消费行为者;
6、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中弄虚作假者;
7、无特殊原因考试挂科2门(含2门)以上且补考不及格者;
8、从不参加“伯藜助学金”社团活动者;
9、家庭经济状况明显好转,不再符合为资助对象者。
四、审核时间 1、9月12日前受助老生自评,在线完成填写《江苏陶欣伯助学基金会“伯藜助学金”年度审核表》,9月21日前各学院辅导员完成在线评议并填写鉴定(请务必逐一审核学生信息,查看系统表格是否全部填写完整,内容是否符合逻辑经得起推敲,有无抄袭或者雷同现象;同时老师鉴定内容不可过于简单,应客观翔实,有针对性。)9月25日前校级层面完成审核并提交基金会。
2、“伯藜助学金”新生评定工作将于老生审核完成后即刻启动,全校共计评选80人,请各学院根据《江苏陶欣伯助学基金会“伯藜助学金”实施细则》提前面向新生介绍基金会宗旨和评选条件,做好动员工作。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4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