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各学院:
为充分发挥学生资助工作的育人和导向功能,加强对受助学生诚信、感恩和励志教育,结合我校实际,经研究决定开展资助类主题教育活动。本次活动作为南京中医药大学“首届资助政策宣传月”系列活动的一部分,鼓励各学院以班级、资助类社团等为单位积极开展诚信、感恩、励志等主题教育活动,学校将择优对申报的精品活动提供经费支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和要求
1、活动主题:
“助学政策、伴我成长”
2、活动形式:为体现大学生群体的创造性,激发大学生参加本次活动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本次活动不限形式。
3、活动要求:
活动的开展充分呼应主题,具有典型性和创新性;活动内容丰富,内涵深刻,形式多样;活动能激发大学生参与的积极性,具有广泛的影响。
二、活动的申报和表彰
本次“资助政策、伴我成长”资助类主题活动设有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各学院、各资助类社团开展的精品项目,具体申报步骤如下:
1、各学院将本次活动的主题和要求通知各班级、各资助类社团,鼓励各班级、各社团积极申报。
2、各班级、各社团积极策划活动方式和内容,编写策划书,并将策划书(电子版和纸质版)交至各院学工办。各院根据申报情况,进行初评,并于12月12日前,将本院《项目申报汇总表》交至学工处学生资助中心,并将重点推荐项目策划书一并报送(原则上每院重点推荐项目不超过2项)。
3、学工处汇总各学院申报项目,对重点推荐项目组织评审,遴选出拟获得经费支持的候选项目。
三、活动的表彰与奖励
1、报送活动总结:所有“拟获得经费支持的候选项目”需在12月25日前开展完毕,并在12月31日前将活动总结材料报送至学生资助中心。
学生资助中心将组织专家对各学院申报的项目作品进行评审,择优进行表彰。(活动总结须包含活动宣传材料、活动开展的图片或视频、新闻稿、活动的文字总结等)
2、奖项设置
奖项 | 名额 | 奖励 |
精品项目 | 1名 | 颁发荣誉证书及经费支持800元 |
重点项目 | 2名 | 颁发荣誉证书及经费支持500元 |
一般项目 | 若干 | 颁发荣誉证书及经费支持200元 |
学生资助中心
2014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