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通知
发布时间: 2017-04-13 浏览次数: 1525

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培养又红又专、德才兼备、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省教育厅和团省委将在全省高校开展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活动。现将我校有关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范围及名额

全校在籍学生(含博士生、硕士生),2016级学生和班级不参评。

校内学院推荐名额分配请见附件1。根据省厅名额分配,我校可推荐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17人,省级“先进班集体”7个。

二、评选表彰标准及要求

评选推荐要做到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全面衡量。

“三好学生”的主要标准: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政治方向坚定。具有优良的道德品质,文明的行为举止,优秀的学习成绩,遵纪守法,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公益劳动和社会实践,积极参加体育锻炼。

评选要求:参评学生须获得两次及以上校“三好学生”,或获得一次校“三好学生”和一次校级及以上表彰(不包括各类奖助学金,文体、科创及学科竞赛获奖)。

“优秀学生干部”除了应具备上述“三好学生”的主要标准外,还应担任班级、党团支部和院系学生会主要干部,热心社会工作,热情为同学服务,严于律己,努力工作,在同学中具有较高的威信。

评选要求:参评学生须获得过两次校级优秀学生干部表彰,或获得一次校级优秀学生干部表彰及一次校级及以上表彰(不包括各类奖助学金,文体、科创及学科竞赛获奖)。

“先进班集体”的主要标准:有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服务学生的班委会;有积极上进、团结互助、遵纪守法、崇尚科学、热爱集体、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有严谨求实、刻苦钻研、奋发向上的优良学风;积极参与校风建设和争做文明先锋活动;保持良好的宿舍卫生环境和个人卫生习惯,积极开展各项体育锻炼活动。

     评选要求:参评班级须获得过校级优良学风班,校级十佳班级优先推荐。

三、评选推荐程序

1本科生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由各学院组织初选,并在本学院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采用奥蓝网进行申报和审批。由申报个人通过奥蓝网学生版申报(“先进班集体”由班级班长或者团支书申报)。申报学生登陆个人奥蓝网学生版,点击“评奖评优”,选择“各项评优申报”,选择相应申报选项,按照要求进行填报。

各学院根据申报情况和分配的名额在奥蓝网管理版中进行审核。建议学院由专人负责统一审核,该老师须先进入奥蓝网管理版首页,点击“学生版”查看相关填报要求和说明后,再进行审核。

请各学院于4月16日下午2点前完成学生申报和学院审核。申报和审核权限将于4月16日下午2点关闭,逾期不候,请各学院做好相关时间安排。

学校将于4月17日前后,以公开答辩的形式,举行校级差额评审,具体时间和办法另行通知。请各学院认真组织参选学生和班级,做好PPT汇报材料准备工作。

2、研究生省级“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由研究生院自行组织评选,做好公示,并于4月18日下午5点前,将评选出的3名同学的《江苏省高校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表》(附件2)电子版和纸质版送至学工处教育发展(大活317)

 

学工处

2017413

附件:

附件1省三好优干班级名额分配.doc

2.江苏省高校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表.doc

3.江苏省高校“先进班集体”推荐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