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扬子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12-13 浏览次数: 415

各学院、研究生院

根据《关于南京中医药大学设立扬子江奖学金协议书》和《南京中医药大学扬子江奖学金评定细则》(附件1)的要求,现将我校2018-2019学年扬子江奖学金评奖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奖范围

本校正式注册的中国内地全日制研究生和全日制在校二年级及以上本科生。

二、评奖名额

扬子江奖学金名额共计40名,奖学金标准为每人每年2000元整。具体名额如下:

学院

名额

中医学院

2

药学院

7

医学院

4

针灸推拿学院

4

护理学院

4

卫生经济管理学院

6

人工智能与信息技术学院

2

公共外语教学部

1

第一临床医学院

5

研究生院

5

合计

40

三、评奖条件

1、扬子江研究生奖学金获得者,必须热爱祖国、品德优良,当年各门课程考试平均成绩在80分以上,单科成绩不低于70分。独立工作能力较强,并取得下列成绩之一:1、学习期间在国内外学术刊物上发表具有较高质量的论文或在应用研究方面取得鉴定成果者;2、学业特别优秀,各门课程考试成绩均在85分以上;3、毕业论文在本学科基础理论或应用研究方面有一定创新。

2、扬子江本科生奖学金获得者,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刻苦学习,努力进取,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个人修养

(2)当学年学业成绩为同年级同专业前30%;

(3)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学习成绩较上一学年有明显进步的同学。

四、相关要求

所有推荐获奖学生个人须提交由本人签字的纸质材料为:申请书一份、审批表一式两份(附件2),请各学院、研究生院学于1218前将本科学生的申请书、审批表及学院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加盖公章和电子版)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各学院同时将本科生获奖学生信息录入奥兰网。

附件1:南京中医药大学扬子江奖学金评定细则.docx

附件2:《扬子江奖学金》审批表.doc

附件3:2018-2019学年扬子江奖学金汇总表.xls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9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