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年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选调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5-01-06 浏览次数: 114

各学院、研究生院,各应届毕业生:

        为引导和鼓励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一线锻炼成长,大力培养适应改革发展需要的党政后备人才,根据《江苏省选调生工作暂行办法》和有关规定,执行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江苏省公务员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2015年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选调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做好我校2015年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选调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调对象

        我校2015年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优秀毕业生(不含委培、定向和独立学院毕业生)。本次报名、推荐均不设计划限制,凡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均可向所在学院党组织提出申请。

二、选调条件

        1、政治素质好,学习成绩优,组织能力强,志愿到基层一线和艰苦地区工作。

        2、报名时是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

        3、应届本科生,本科阶段获得过院系级及以上奖励,并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职务:担任过班长及以上职务,含班级(团支部、党支部)班长(书记),院系学生会(团委)中层正职、校学生会(团委)中层副职,院系级协会(社团)正职、校级协会(社团)副职及以上职务。

        应届研究生,本科或研究生阶段获得过院系级及以上奖励,并担任过班委及以上职务,含班级(团支部、党支部)、学生会(研究生会、团委)和协会(社团)职务。

        获奖、任职时间截止到考察之日,任职时间1学年以上。

       4、大学本科生一般不超过24周岁(1990年7月1日以后出生,依此类推),硕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27周岁,博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30周岁。

       5、身体健康。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工作步骤

       1、个人申请。凡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均可填写《2015年江苏省选调生推荐人选名册》(见附件1),于2015年1月13日前向学院党组织提出申请,将电子稿发送至各学院工作邮箱(附后),同时将《毕业生推荐表》复印件、《成绩单》原件与复印件、《四六级英语证书》原件与复印件、《各类获奖证书和资格证书》原件与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提交至各学院。

        2、学院推荐。各学院党组织对照选调条件,负责对申请人填写的《2015年江苏省选调生推荐人选名册》进行审核,将符合条件的人选名册汇总并加盖院党委公章后和电子版一起于2014年1月15日前交至校就业创业指导中心,同时提交名册人选的《毕业生推荐表》复印件、《学习成绩单》原件与复印件、《四六级英语证书》原件与复印件、《各类获奖证书和资格证书》原件与复印件(所有原件校级审核后均发还学院)、《身份证》复印件。学院推荐不设计划限制。

        3、学校推荐。学校党委组织部、学生处、纪委监察处对照选调条件,对学院推荐人选进行现场审核,并汇总报校党委审定后予以推荐。学校推荐不设计划限制。 

        4、网上报名。经学校推荐的毕业生,于2015年2月2日至9日登录江苏省人事考试网站报名,接受江苏省委组织部资格初审。报名时,考生只可填报一个招录职位。

        5、参加笔试。2015年选调考试与江苏省公务员招录考试同步进行,报考人员只能选择其中之一参加考试。通过资格初审人选参加江苏省公务员A类科目笔试。根据笔试成绩和职位类别,在笔试合格线上,按照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在江苏省人事考试网站查询。

        6、资格复审。面试前,江苏省委组织部根据学校报送的《2015年江苏省选调生推荐人选名册》,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不符合选调条件和未经学校推荐人选,资格复审不合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职位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足额递补。通过资格复审名单在江苏省委组织部网站公布。

        7、进行面试。面试人选统一参加江苏省公务员面试,面试成绩现场公布。根据职位类别,经百分折算后,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1:1的比例综合计分,再按照1:1.5的比例(招考人数为单数时,按四舍五入计算),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

        8、人选公示。学校党委组织部、学生处对本校考察人选通过学校网站公示。公示内容包括人选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入党时间、担任职务及时间、表彰奖励等情况。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天。

        9、组织考察。江苏省委组织部组建考察组,对考察人选进行考察,主要了解人选在校期间的学习成绩、德才表现,以及任职、奖惩等情况。考察人选在江苏省委组织部网站公布。入围考察人选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江苏省选调生推荐表》(一式三份),院系填写现实表现和推荐意见,学校负责审定,在考察时提交考察组。

        10、确定拟录用人选。经百分折算后,按照5:2:1:1:1的比例对笔试、面试、考察、任职、奖励情况进行综合计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用人选。拟录用人选在江苏省委组织部网站公布。

        11、组织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组织拟录用人选体检,体检不合格的进行一次性递补。递补人选在江苏省委组织部网站公布。

        12、确定录用。体检合格的人选,报江苏省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确定录用,录用人选名单在江苏省委组织部网站公布。

        13、办理录用派遣手续。录用人选确定后,发录用派遣通知到学校。江苏省委组织部与录用人选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学校就业创业指导中心办理派遣手续,及时将档案转递到派遣地的市委组织部,并注明选调生档案。录用人选毕业时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录用关系自动解除。

        14、分配去向。选调生在所报考省辖市范围内统一调配,一般分配到乡镇、街道,至少工作3年,其中在村(社区)工作时间不少于1年。

        15、依法登记。新录用人员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按照公务员法有关规定进行公务员登记,办理转正定级手续;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四、工作纪律

        参加选调的毕业生,要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供任职和获奖证明材料。各学院要坚持条件,严格程序,认真配合做好人选把关、组织考察等工作。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选调资格,并严格追究纪律责任。

五、相关工作联系方式
        见附件4

附件:

12015年江苏省选调生推荐人选名册附件1:2015年江苏省选调生推荐人选名册.xls

2、2015年江苏省选调生职位简介表附件2:2015年江苏选调生考试职位表.doc

3、2015年江苏省选调生选拔报名有关问题解答附件3:2015年江苏选调生选拔报名问题解答.doc

4、相关工作联系方式附件4: 相关工作联系方式.doc

                                                                                        

南京中医药大学党委组织部、学工处、监察处

2015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