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举办“新形势下高校综合评价录取工作研讨会”
发布时间: 2015-11-17 浏览次数: 50

   为进一步促进省内综合评价录取试点高校的交流与合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推进招生录取工作改革试点,1113下午,我校特邀考试院高招处领导及省内综合评价录取试点高校,召开2015年“新形势下高校综合评价录取工作研讨会”。

省教育院高招处李拥军副处长发表讲话

    省教育考试院高招处李拥军副处长、普高科陆苍海科长,南京师范大学、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江苏大学、南通大学、南京医科大学、南京邮电大学等10所综合评价录取试点高校招生工作的负责同志出席了本次会议。研讨会由我校学工处屠宏斐处长主持。

    研讨会上,李拥军副处长首先介绍了我省近年来综合评价录取的招生政策和招生制度的新变化、新亮点和新举措。他指出,在当前新形势下,各综合评价录取试点高校要明确思想,准确定位,根据自身的办学特色和培养需求,深入探索多种类型的考试形式,开展针对性试点,公开、公平、公正地选拔出高校需要的人才。

我校学工处张同远副处长在会上发言

各高校校领导和招生负责同志热烈讨论

    在接下来的交流环节中,学工处张同远副处长首先就我校的综合评价录取工作作了介绍,并就该项工作存在的疑问与参会同志进行了探讨。各试点高校招生工作的负责同志先后发言,大家就综合评价录取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惑充分交换了意见,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建议和想法。本次研讨会,既促进了试点高校的交流与合作,也为我校今后的综合评价录取试点工作提供了较好的建议,推动了我校的综合评价录取工作的探索与创新。

研讨会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