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科室职责
(一)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办公室(025-858111201,蔡老师)
1.负责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设计、推动各项主题教育活动开展,组织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科学研究。
2.负责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和校奖学金评选,以及省大学生年度人物、省优秀学生干部、最具影响力毕业生、优秀毕业生、十佳班级等评先评优工作。
3.负责“一站式”学生社区建设、网络思政工作,开展学生学风建设,运营“南中医学工”公众号。
4.负责新生开学典礼工作,协助毕业典礼、颁奖典礼等大型活动。
5.负责辅导员队伍建设,负责辅导员教育培训、考核评优等,指导辅导员协会开展工作。
(二)学生事务管理办公室(025-85811859,宋老师)
1.负责制订学生工作规章制度,制订和落实各类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2.负责部门人事考勤、绩效考核,负责辅导员招聘,负责二级学院学生管理工作目标考核的协调、组织和评定工作。
3.负责学生日常事务管理服务工作,做好学生日常行为管理和学生宿舍日常管理,建设、维护和管理学生工作信息化平台。
4.负责学生安全稳定工作,做好学生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
5.负责部门文件收发、传阅、归档及其他各类档案管理,部门公章管理、固定资产管理及财务报销管理。
(三)学生资助管理中心(025-85811101,臧老师)
1.执行、宣传国家和省的各项资助政策,制定、完善、实施和宣传全校学生各项资助制度。
2.组织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督促学院落实学校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各项政策和措施。
3.组织开展学生“奖、贷、助、补、免、勤”的评定、审核、发放等工作。
4.负责资助育人工作,坚持资助与育人相结合,开展资助政策宣传和励志、诚信、感恩等育人活动。
5.负责相关奖助学金学生组织的建设、指导及其学生骨干队伍的管理和考核工作。
(四)本科生招生办公室(025-85811852,沈老师)
1.贯彻执行上级部门有关招生政策,完善学校招生工作规章制度,制订并向社会公布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2.根据主管部门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和学校招生规划,编制年度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3.负责本科生招生录取工作,组织综合评价、视力残疾学生单考单招等报名录取工作,组织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
4.统筹招生宣传工作,开展优质生源基地建设,做好招生信息公开。
5.负责招生数据分析和工作总结,为专业评估和动态调整提供依据,开展招生工作研究。
(五)大学生就业与创业指导中心(025-85811938,瞿老师)
1.宣传和贯彻落实上级部门有关就业创业政策,制定校级就业创业工作实施办法,做好二级学院就业工作督导与考核。
2.开展职业测评、职业规划、职业指导与咨询服务,负责职业生涯规划课程建设。
3.开展就业创业指导和服务,负责学校就业创业基地建设,积极开拓就业市场,收集、发布用人单位需求信息,举办各类招聘活动,为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提供服务,负责就业创业指导课程、就业创业工作指导站建设。
4.负责学生就业材料和档案管理,统计上报毕业生生源信息,审核报送本科毕业生就业资格,审核毕业生就业方案。
5.负责毕业生就业去向统计分析,向上级有关部门报送毕业生就业情况;核查就业统计数据,编撰毕业生就业质量分析报告;开展毕业生质量跟踪调查和市场调研工作。
(六)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025-85811828,王老师)
1. 负责开展全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普及心理健康知识,促进大学生的心理健康。
2. 开展个体、团体心理咨询活动,帮助大学生排解、消除心理困惑和心理障碍,维护大学生心理健康水平。
3. 进行心理危机干预,预防和减少心理危机事件的出现,保证学校安全稳定。
4. 开展心理健康普查和心理测量,建立大学生心理档案,为学生心理健康水平及个性发展等提供服务,为学校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团体辅导以及改进学校心理健康工作提供资料和依据。
5. 指导大学生心理健康协会开展工作,组织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宣传普及心理健康知识。
6. 对辅导员、学生骨干和心理委员进行心理健康培训,建立和完善学校、学院、班级和宿舍四级心理危机干预网络;
7. 进行大学生心理问题与心理健康教育的调查研究,为学校改进和加强心理工作提供信息、对策和建议。
8. 根据学校、社区、企事业单位的需要进行社会服务,共同促进社会心理服务体系的建设和落实。
学生工作24小时服务电话:13372023833
心理中心24小时咨询电话:18915997645